近日,湖北律師薛偉幸在執業過程中不幸遇害身亡。我們對受害者表示沉痛哀悼,對殺害律師的犯罪行為表示強烈譴責。犯罪嫌疑人光天化日之下行兇的惡劣行徑是對法治的嚴重挑釁。
律師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,是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,肩負著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,維護法律正確實施,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職責使命。無論是加強憲法法律實施、提高立法質量,還是推進依法行政、促進司法公正,抑或創新社會治理、化解矛盾糾紛,都可以看到廣大律師活躍的身影。黨的十八大以來,我國律師事業不斷發展,律師工作取得顯著成績,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、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。
律師執業權利是當事人權利的延伸,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程度,關系到當事人合法權益能否得到有效維護,關系到律師作用能否得到有效發揮,關系到國家法律能否得到正確實施。黨的十八大以來,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工作,把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;印發《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》,將完善律師執業保障機制作為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務;出臺《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》,為切實保障律師執業提供強有力的支持。
我國律師法更是明確規定,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。但現實中,一些案件當事人對律師存在著諸多誤解,為了阻撓案件辦理,要么事先對對方當事人的律師言語恐嚇、橫加滋擾,要么在輸了官司后把怨氣發泄到律師身上,威脅律師人身安全。在法治社會中,暴力永遠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,更不可能對抗法律程序和判決結果。當事人應正確理解律師依法代理的職責,相信和尊重法律的裁判。
保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,就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任何報復、傷害律師的違法犯罪行為,必然遭到全社會的譴責,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,這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和法治建設的必然要求。我們相信,司法機關一定會依法懲治殺害薛偉幸的犯罪嫌疑人,以公正的裁決體現法治保障律師合法權益的堅定態度。同時,全社會要不斷增強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,學會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。只有全社會都信仰法律,尊崇法治,做到辦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決問題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,才能更好發揮律師職業的社會價值,才能共同推動法治中國建設行穩致遠。
轉自:法治日報——法制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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